发布时间:2019-12-03来源:编辑:浏览: 次
桂林市中医医院公告
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,我院拟对名中医示教设备进行院内论证。欢迎有实力的公司参加论证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编号:GLSZYYY201975
二、项目名称:名中医示教设备采购
三、报名人必须提供: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质资,经营企业许可证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社保证明复印件、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2019年12月3日至 2019年12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。
地点:桂林市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门诊楼7楼设备科。
五、联系人及电话:陈老师 0773-2813487, 传真:0773-2811070。
六、要求:
1 、报名提供报名表,注明报名项目名称,联系方式,拟投产品品牌和型号,用A4纸打印、加盖公章。(报名表见附件二);
2、论证会上提交标书正本1份、副本8份;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公司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;
3、论证采用完整唯一报价,请盖公司公章后自备信封封好,论证会上交工作人员。
桂林市中医医院
2019年12月3日
附件一:采购需求
附件二:招标会报名表
报名表
项目名称: | 项目编号:GLSZYYY201975 | |
联系人(授权人): | 电话: 邮箱: | |
项目设备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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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品牌、 型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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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商家全称: 盖章 时间:2019年 月 日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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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商家认真填写,报名时和相关材料一并交至设备科,报名后不能更改,报名材料经医院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。
2、报名时提供所投产品完整清晰的合同书(或中标通知书)复印件(网络下载需同时提供截图)至少2份。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复印件(原件备查)。报名材料不退。
3、报名为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提供由县级以上(含县级)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19年9月—2019年11月任何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。经核查如为虚假材料的,该投标公司将上报市采购办并列为黑名单,1年内不允许参加我院投标。